10月8日,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發(fā)文稱,通過全面排查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jiān)測發(fā)現,全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
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
計發(fā)布的開源軟件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絡。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加密數字貨幣。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算法
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制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于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
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
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的物品,比如網絡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你也可以使用比
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目前比特幣擁有一枚約30萬的天價。
雖然看似是機遇,實則是消耗大量社會資源,得到的卻是一道毫無價值的數字代碼。如果站在社會價值觀的角度分
析比特幣生產交易的本質與社會影響,不難發(fā)現,比特幣的生產交易不僅背離了生產有價值的商品和勞務這個經濟目標,
而且這些活動對正確的社會價值觀帶來許多負面影響。
技術進步和創(chuàng)新只有為社會生產"好東西"而不是"壞東西",才能真正彰顯出技術進步和創(chuàng)新的魅力.正確認識比特幣生
產交易的本質,對比特幣生產交易保持距離,也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具體體現.
我國政府注意到比特幣容易成為幫助違法犯罪活動工具,與此同時也關注到比特幣已經形成巨大規(guī)模且已經產生巨大
金融風險.比特幣ICO項目在中國的興起,其風險較之前的P2P信貸業(yè)務的大面積跑路事件更大,于是政府緊急關停了
比特幣交易平臺的人民幣兌換業(yè)務和ICO業(yè)務
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
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顯卡“挖礦”要讓顯卡長時間滿載,功耗會相當高,電費開支也會越來越高。國內外有不少專業(yè)礦場開在水電站等電費
極其低廉的地區(qū),而更多的用戶只能在家里或普通礦場內挖礦,電費自然不便宜。甚至云南某小區(qū)有人進行瘋狂挖礦
導致小區(qū)大面積跳閘,變壓器被燒毀的案例。
近日,國家發(fā)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門發(fā)布通知,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游全產業(yè)鏈監(jiān)管,嚴禁以數據中
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江蘇省通信管理局表示,下一步,省通信管理局將持續(xù)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態(tài)勢分析,依法處置相關網站和移動應用
程序,配合做好違法虛擬貨幣交易的溯源與打擊。